招商加盟
添加时间:2017-10-12

一、内容


1.灯具产品。包括太阳能LED路灯、LED日光灯、LED球泡、LED显示屏等系列,
2.太阳能照明工程。包括太阳能路灯、太阳能景观灯、太阳能草坪灯、风光互补路灯等太阳灯照明工程的咨询、系统设计、安装施工、技术培训、维护。
3.太阳能发电项目。光伏并网电站、光伏离网电站、户用发电系统等,含工程咨询、系统设计与施工,技术培训、管理维护。
4.合同能源管理项目。为客户投资建设与改造能源项目(包括专用光伏电站),与客户分享合同期内节约的能源费用。


二、优势


1.技术优势。持续的研发投入,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及Led灯具产品技术水平始终保持领先地位,对代理合作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。
2.产品优势。公司规划每年推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款专利产品,在同质化市场日趋严重的背景下展开差异化竞争。
3.管理优势。公司拥有成熟的市场销售管理模式,系统的业务培训课程,快速掌握业务内容及销售技能,熟练拓展市场业务。
4.激励优势。双赢是长期合作的前提条件,公司持续帮助代理商开展市场营销工作,共同成长,结成长期合作伙伴,实现共赢。


三、代理商的权利


1.代理商享受所在区域内的独家经营权利,负责区域内的销售网络、经销商的管理。
2.享受比出厂价更低的销售价格,在价格方面拥有足够的市场竞争力。
3.享受免费的业务培训,公司为代理商提供系统的销售、技术、安装等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,保证培训效果。
4.完成年度合同指标时可再次享受不同的返点奖励。
5.所有代理商按区域划分,代理商之间互为平等关系,享受条件与义务完全相同。
6. 较大工程项目,公司可协助代理商订制有效的设计方案及投标文件,派专业人员协同工作。
7.参加每年的代理商年度交流大会。


四、代理商的义务


1.代理商应积极主动拓展市场,获得有效定单,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规范的经营场所,以利业务顺利开展和扩大。
2.代理商应当每月向公司就销售情况、市场变化等进行沟通交流,以利于更好地开拓该市场业务。
3.代理商不得跨地区开展市场业务,如项目特殊,需要公司出面进行协调,以保证各代理商的正常利益。


五、代理商的资格


1.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。
2.自然人可申请为独立经销商,开展业务后可优先发展为该地区的代理商。
3.与公司签署代理合作协议。


六、程序


1.申请。
2.考察。
3.签署协议。
4.培训。
5.业务开展。


如果您向往自然,崇尚环保;如果您独具慧眼,发现太阳能产业拥有的广阔潜力,那么你还犹豫什么?我们诚邀您的加盟。
我们的理念:让污染远离地球,把绿色带回家园。
我们的宗旨:科学创新,卓越质量,信誉至上,服务一流。
晶之冠新能源诚招各地代理商,让我们携手共创LED产业发展的新纪元!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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